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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中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少年和家事矛盾(组图)

本站发表时间:[2018-05-17 ] 来源: 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 高煦冬

5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一中院深化推进少年和家事审判改革,加强未成年人和妇女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主要情况,并与北京市妇联、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举行签约仪式。

会上,据一中院副院长陆伟敏介绍,自2009年6月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3938件。该院经过多年实践积累,未审庭和团河法庭针对涉少案件和家事案件分别成立了“同心圆环”机制和 “一心两翼”机制。

“同心圆环”机制,即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圆心,积极修复未成年人因诉讼纠纷被破坏的社会关系,通过社会调查、指定辩护、心理评估与干预、社会观护、回访帮教、联动调解以及申请救助金等制度层层固化为“七大圆环”,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目前一中院未审庭已累计救助涉案未成年人困难家庭40余人次。

2014年4月,一中院团河法庭作为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庭正式运行,至今已审结家事案件近3000件。2017年团河法庭建立了“一心两翼”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即以一次性解决纠纷为中心,转变审判理念,实现案结事了。通过聚合法院内部力量,引入社会外部力量为两翼,特别注重与妇联、街道、社区以及居委会等社会外部力量合作,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经济帮助、损害赔偿等方面有效保护了妇女合法权益。数据显示,团河法庭审理的家事案件调撤率不断攀升,2018年一季度已达54%。

通报会上,北京一中院和团河法庭分别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北京市妇联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协议的签署,北京一中院将与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合作,组建相对固定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队,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工作申请流程,对诉讼中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小额爱心基金。双方还将共同参与案件矛盾化解,开展调查研究,助力公益事业参与。

在问及为何两个审判庭要共同开展社会力量引入的工作时,北京一中院吴在存院长谈到:“这两项工作有很多共通之处,无论是从两者的融合发展、实现更高层次的专业化审判来说,还是从我国文化传统、社会管理建设规律以及资源最大程度整合上来说,少年和家事审判的融合发展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和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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